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律师风采
|
业务范围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离婚案例
|
涉外离婚
|
诉讼知识
|
继承案例
|
咨询留言
|
联系我们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离婚案例】
┝
离婚案例
【涉外离婚】
┝
涉外离婚
【诉讼知识】
┝
诉讼知识
【继承案例】
┝
继承案例
热 点 点 击
涉台遗产继承中的有关问题
香港离婚程序
房屋继承过户需进行公证并继承登记免缴契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后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适用于债务人的申请书格式)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离婚案例
→
离婚案例
→ 离婚后领走前妻工资 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离婚后领走前妻工资 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淄博专业离婚律师
朱利斌律师
咨询电话:13506437435
发表日期: 2015-04-02 14:41:25
离婚后领走前妻工资 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一对在离婚时没有对簿公堂的夫妻,离婚后,却因前夫领走自己的工资,女子将前夫上了法庭。8月25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夫妻”间的不当得利案件,裴某自愿返还王某不当得利现金15657元,王某也撤回了起诉。
王某(女方)与裴某(男方)是安福县人,二人于1998年10月结婚。2009年4月,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虽然离了婚,但两人的关系还不错。
王某和裴某离婚后,双方外出又来到离婚前所在广东省东莞市某厂务工。从2009年5月至12月,裴某领取了王某在该厂八个月的务工工资收入15657元。
2010年3月,王某向裴某索要自己的劳务工资,但裴某不同意,并否认了代为领取的事实。王某一怒之下将裴某告上法庭,要求裴某返还劳务工资15657元。
接到案件后,安福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立即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并告诉双方可以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起初,裴某矢口否认领取王某的工资。但在王某提交了领取工资花名册后,裴某顿时无言以对。法官抓住这个有机时间,做裴某的工作:离婚后王某务工所得的收入应属其个人财产,裴某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领取王某务工收入,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而且虽然两人离了婚,但是看得出感情还是比较好,不要为了这点钱而损害原本比较好的关系。
在法官的调解下,裴某惭愧地低下了头,当即表示全额返还王某的劳务工资。随后裴某到银行取了15657元,当着法官的面将钱返还给王某,王某也撤回了起诉。
上一篇:
离婚后继续同居 男方再婚女方欲告无门
下一篇:
为购新房风波不断 新婚夫妇姻缘难续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验 证 码
您的评论
[ 最多字数:
已用字数:
剩余字数: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 淄博离婚纠纷专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人:朱利斌 律师 手机:13506437435
律所: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4号(张店区法院往东100米路北)
淄博专业离婚律师
淄博离婚专业律师
淄博离婚纠纷律师
淄博知名离婚律师
淄博离婚房产纠纷律师
淄博资深离婚律师
淄博婚姻家庭律师
版权声明:淄博离婚纠纷专业律师网版权所有,本站属于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我们将及时作出处理
.......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