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律师风采
|
业务范围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离婚案例
|
涉外离婚
|
诉讼知识
|
继承案例
|
咨询留言
|
联系我们
分 类 导 航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离婚案例】
┝
离婚案例
【涉外离婚】
┝
涉外离婚
【诉讼知识】
┝
诉讼知识
【继承案例】
┝
继承案例
热 点 点 击
涉台遗产继承中的有关问题
香港离婚程序
房屋继承过户需进行公证并继承登记免缴契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后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适用于债务人的申请书格式)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离婚案例
→
离婚案例
→ 臆断女儿非亲生起诉离婚 鉴定证明存在血缘关系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臆断女儿非亲生起诉离婚 鉴定证明存在血缘关系
淄博专业离婚律师
朱利斌律师
咨询电话:13506437435
发表日期: 2015-04-02 14:41:25
臆断女儿非亲生起诉离婚 鉴定证明存在血缘关系
因怀疑女儿并非亲生,塘沽一名男子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以女方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抚养义务,且要求多分财产。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女方当庭出示亲子鉴定书“验明正身”,最终,二人被准许离婚,男方诉请得到部分支持。
原告李先生是一名企业白领,2003年和被告王女士结婚。转年,自从王女士生下女儿乐乐(化名),李先生心中开始“闹鬼”,横看鼻子竖看眼,总觉得女儿有些地方长的不像自己。再加上王女士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到很晚,李先生更“坚信”女儿是妻子和她在外面的“情人”所生。
2006年,无休止的争吵使得夫妻二人关系陷入僵局,正式分居。4年后,李先生将妻子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并以女儿与他没血缘关系为由,诉求女儿由王女士抚养,他不承担抚养费。李先生同时提出,双方共有的一套80平方米的单元房应归男方所有,他将按房屋价值的40%给女方折价款。
庭审中,王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为了个人名誉,要求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李先生“傻了眼”,白纸黑字写明乐乐就是他的亲生骨肉。但双方感情破裂的结果已无法挽回,王女士遂要求法院判令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应给付抚养费1200元,同时,80平方米的房屋原系以王女士名义购买房屋拆迁后的还迁房,也应归女方。王女士提出,李先生有关言论和行为已给她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侵害,要求索赔精神损失费3万元。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感情已经破裂,自愿离婚,应准予。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女儿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给男方房屋价值的一半35万元作为折价款;亲子鉴定费由男方承担。
上一篇:
婚后三月就离婚 对簿公堂要彩礼
下一篇:
离婚后继续同居 男方再婚女方欲告无门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验 证 码
您的评论
[ 最多字数:
已用字数:
剩余字数: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 淄博离婚纠纷专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人:朱利斌 律师 手机:13506437435
律所:山东长城长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4号(张店区法院往东100米路北)
淄博专业离婚律师
淄博离婚专业律师
淄博离婚纠纷律师
淄博知名离婚律师
淄博离婚房产纠纷律师
淄博资深离婚律师
淄博婚姻家庭律师
版权声明:淄博离婚纠纷专业律师网版权所有,本站属于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我们将及时作出处理
.......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技术支持:
律师建站